
在时间追赶下的失败找房经历(上)
25 年 11 月中,我们收到管理公司涨房租的通知:
签一年合同,每月涨 $65;不签、继续 month‑to‑month,则每月涨 $100。
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年,涨房租也不下7次了。多年前租约自动变成 month‑to‑month,房子本身又旧,之前一些小问题报修也常常没人来。更糟的是,房东换成现在这家管理公司后,规矩突然多了起来,连装光纤宽带都不允许打孔。再加上一些不愉快的经历,我们已经不想续约了。
于是从 11/19 开始,我在网上粗略看房。那时看到不少房子都挂了两、三个月没人租出去,价格我天真地以为:换个地方住应该不难。
感恩节前,我看中了一家townhouse结构的房子 A。因为假期要到了,我想着等到下周一赶紧约看房。它离家只有 20 分钟,我们11/29就先去看了周边环境。然而回家路上,我查管理公司的电话时才发现,他们已经把这房子下架了。
为了不再扑空,我们赶紧给另一家公寓 B 的房东发短信,约 12 /3看房。房子本身还可以,但私人房东要求:申请通过后必须立刻付押金,并且最迟两周内开始付房租——即便你还没搬进去,也要开始算租金。我们觉得难以接受。
和外州的朋友商量后,我们决定立刻给现在的管理公司递 30 天的 move‑out notice,想着也许能赶上公寓 B,赶不上还有那些空置了几个月的可以考虑。因为我爸公司正值忙季,不方便请假,加上 holiday season 他也能利用假期收拾自己要搬的东西,而我也可以趁找房的空档陆陆续续做些清洁,所以我们当时就把搬出日定在了 1/4。
但我后来才知道,在当地,申请通过后要求 2–3 周内搬进去是常态。
我爸建议两周后再给公寓 B 递申请,没必要再看其他房子了:如果这家不行,那就随便选一家周边的。但我对这家本身也有不满意的地方,于是继续看房。
这时我才发现:那些空置两、三个月的房子普遍有硬伤——很吵,毕竟在州洲公路旁边。并非因为房子太多而闲置。
而我们现在住的公寓就在同个马路边,已经深刻饱受过噪音的折磨,所以我开始往更远的地方找。结果能达到我对“安静”要求的房子,屈指可数。
后来在12/5下午终于看到一家不错的公寓 C。周日顺路先去看了周边环境后,我立马给他们发短信约12/11周四前看房。结果12/8周一没人回复我,于是12/9周二我打电话约了12/10周三看房。本来打算12/11周四打电话问清楚一些情况就提交申请,毕竟它是我这两个月里看到的最满意的房子。
然而,12/10周三看完房后,我在查管理公司的申请流程时,发现他们的差评非常多,而且有些在我看来已经触碰底线。
考虑到搬家后还要和管理公司长期打交道,我虽然在美国没搬过家,但管理公司至少换过三家,深知管理公司好坏对居住质量的影响。
更糟的是,在差评里我看到他们会多线处理申请:同时接受多个申请,谁先通过审核并付押金就给谁。难怪有人反复扑空。相比之下,有些公司一次只处理一个申请,没过才轮到下一个。
于是我决定放弃申请公寓 C,即便房子本身让我非常满意。12/13时,我想了想,还是找了个理由拒绝了申请。毕竟对方有 follow‑up,我也不好完全不回。
结果没想到,12/15周一上午我就收到另一位员工的邮件,告诉我房子已经租出去了。
根据他们的审核规则,我倒推了一下:如果他们是周一收到定金,那么扣掉他们周五、周六、周日都不办公的时间,其实12/10周二就已经有人递交申请了,而我那时才约上了12/11周三看房。也难怪我12/7发短信后没人回复,还是后来我主动打电话才约上的。
之前约私人房东看房也是类似情况:我们周日约了周三看房,周一她已经带人看过了,对方也递交了申请,只是因为还没付定金,所以她拖到周二才回复我们。
公寓 B 也是一样。我们周日约的周三看房,结果周一她已经带别人看过了,对方也递交了申请,只是因为没付定金,她才拖到周二才回我们。
因为迟迟没看到满意的房子,我们之前打算作为备选的公寓 B 还挂在网上,我们就准备差不多提交申请。以防万一,我先给房东发了短信,结果被告知房子早就租出去了,只是忘了撤广告。
我原本以为出于礼貌,一定要多给别人一点 flexibility,所以看房都提前好几天去约,即便我有空更早去看。结果事实证明,正是这种客套的做法,让我扑空好几套房。
这时已经是 12 月中。扣掉节假日,我们给了 30 天 notice 后,真正能用来找房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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